金坛区税务局档案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金坛区税务局档案室改造工程
2、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施工工期:40日历天;
(4)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控制价:277856.44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其它报名条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 时到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保证金: 肆仟元整;以现金(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他形式)的形式在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拿信封密封,信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息)。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需按下列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除投标文件及资审材料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文件及资审材料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注: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到达开标现场的;
未参加投标签到的;
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
6、资格后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3年5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与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起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密封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上述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7、公告时间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答疑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2天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信函)通知招标人。
(3)开标时间:2023年 9月8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8、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投标人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1、投标人可在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清单、答疑文件”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
招标代理: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 |
地 址:金坛区汇金路227 |
联 系 人:杨先生 |
联 系 人:王女士 |
电 话:82320272 |
电 话:0519-82353405 |
附件1:
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且拟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发出部分-金坛区税务局档案室改造工程.rar |